宋朝某禅师,少时酒醉与人争财,奋击某人立毙,俱罪远遁,出家苦修,遂能彻悟,为大禅师,开堂说法,学人数百,年七十余。忽一日沐浴升座,谓大众曰,汝等勿动勿言,看老僧了四十年前一重公案。
坐至午,一营弁(低级武职),扳弓欲射,师合掌曰,老僧奉待已久。弁惊曰,某与和尚不识,一见即欲相戕,己亦不悟。师曰,欠债还钱,欠命换命,公平交易,但请下手,不必迟疑。顾众曰,我死后延此居士,饭讫送归,半语嗔咎,逆天悖道,非我弟子也。
弁益疑,坚叩其故。师曰,公两世人故忘之,我一世人故不忘。因述前事告之。弁素不识字,忽大吟曰,“冤冤相报何时了,劫劫相缠岂偶然,何不与师俱解释,如今立地往西天”。言讫,手持弓矢屹然立化。师子座前为雉发,安名更衣入龛,师亦跏趺别众而化。
夫杀人于四十年前,偿命于四十年后,索债虽迟,还债则一。幸两人俱是大手段人,故能冤家路上劈面相逢,而恶对头,反成好因缘耳。其人之死,逼债主修行证道,禅师之待催债主,解结生天,千古难逢之胜缘,浔奇事也。
上文摘自《近代果报见闻录》,结缘于西安卧龙寺法物流通处。
修行之比丘、比丘尼,持戒、得定、开智慧,自度度人,人天表率。证得阿罗汉果位者,更是通晓过去未来八万四千劫之事。即使如此,因果之律,亦是如影随形。
我们看到,大修行者,主动了却因缘业债,若非将此色身完全放下,焉能如此洒脱,且交代弟子,款待宿世债主。如此心,如此行,方能了此宿世业债,而能感得宿世债主,立地而化。如此看来,宋朝禅师和营弁,亦是以此因缘,度化我等辈人矣!
愿以此文,当愿众生,体解大道,发无上心!
今日韦陀尊天菩萨圣诞,于卧龙寺供养韦陀菩萨,见证了一位童子身的女居士,虽年仅二十四岁,而能发无上心,以天下众生为父母,发心出家修道,在此欢喜赞叹!也赞叹常安法师,种种方便度脱之功德!
也以此文,愿发心出家之女居士,勇猛精进,早日证得无上正等正觉!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
南无韦陀尊天护法菩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