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至于使当事人看到此文而伤心、痛苦,隐去真实地点,以“佛教圣地”代之。 1999年春节期间,我到某“佛教圣地”烧香、磕头,顺便游览观光。在一个比较大的寺院,碰到了该院的主持(未出家前他和我是一个村里的,且和我父亲关系还不错)。用过斋饭后,便到他的厢房闲聊。 闲聊期间,有一个约50岁的男子有事来找主持,因我和主持较熟,他们谈话也就未回避我。而从谈话语气可以听出,主持和他也很熟了,谈话的大概内容是,该男子想从缅甸请一尊玉佛到该寺院供奉,请求主持帮其找一个供奉位置。而主持的意思呢,供奉位置没有了,如果你有这个心,就将钱以“功德”的形式挂到庙里,寺院会将其留名、颂经。最后,什么也没有谈成,那人就悻悻地告退了。
出于好奇,我便问主持,为什么他非要请一尊佛像来这供奉? 原来,该男子在文革期间是一名红卫兵,曾在文革开始时伙同其他三、四十名红卫兵、民兵,来到该“佛教圣地”,将庙里的佛像、菩萨像砸滥、捣毁。之后,四十多年来,这些曾到该“佛教圣地”破四旧、打菩萨的人,都无一幸免地遭到报应:疯的疯、残的残、非命的非命、枪毙的枪毙,几乎都完蛋了,就只剩刚才来的这一男子还稍微幸运一点,未出现什么大碍(可能是他多年来坚持烧香拜佛的原因吧)。且在几年前带领自己的女儿、女婿跑运输,还发了财,日子过得也挺红火,1997年,多年不孕的女儿(只有一个女儿)还给家族中生了一个男孩。98年,女儿和女婿带着小孩,到外地装货,在排队等待过磅时,由于天气太热,小孩叫着要喝水,母亲抱着小孩下车买饮料。下车不到5分钟,前面的车开始移动,小孩的父亲跟着移动车辆(大货车),刚一动,就听“叭”的一声,下车一看,自己刚学会走路不久的小孩血肉模糊地躺在后车轮下面……。
该男子属单传家族,在他这辈只有他一个儿子。下辈又是独生女儿,只有招上门女婿,希望能延续香火。谁知,一切欢喜,仅昙花一现。怀着痛苦与悔恨的心情,他来到40多年前打砸佛像的“佛教圣地”,想以此“种”一善因,望能“得”一善果! 这难道不是一个活活生生的有前因——砸佛像,后果——断香火的报应故事吗?这不是幸灾乐祸,我也非常同情当事人。但我想,那被车压死的孙子也应当是同业共受的人来投胎,或许就是当年一起毁佛像的红卫兵早亡后因债务关系转世成他的孙子来讨债,但又难逃砸佛像的报应而粉身碎骨!凡夫大都不懂灭佛就是灭自己的道理,可是因果何时又曾饶过人呢?当事人心里可能已经开始明白自己是遭了报应了,否则为什么去庙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