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人拿一种紫色的草来卖他,他出了四百万文钱买下那些染色用的植物。数天后,有一位经纪人看了说:「这些草都是假的!」
陶四翁问:「怎么辨别呢?」
经纪人答道:「这些蒸坏了的草,都已经没有色泽了。现在外表有颜色,都是假的,不能用了!」
陶四翁试了一下,果然如此!
经纪人说:「你不要忧愁!我可以帮你找一些小染店来买!」
翌日,经纪人来了,陶四翁把花四百万文钱买来的草,对着经纪人全部烧光,并且说:「宁可误我,岂可再误别人呢?」
根据宋朝的货币制度,一千文钱是一贯(或一缗),四百万文钱即是四千贯,这绝不是一个小数目。当时陶四翁的资金还不雄厚,他一念之间不肯误害别人,也不留下来让人有觑觎的机会,去辗转害人,所以决心将它付之一炬,不可以说不重义轻财。他那一善念,使他的事业兴盛,而且由富而贵,子孙都受他的恩泽,而且颇有成就。(译自《因果报应之理论与事实》第二八七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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