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市有一间古庙,原名叫“普度震宫”。1988年该庙的管理人员周某雇请了一个农民到庙搬一座木雕菩萨像,由于像太大不方便搬运,便用锯子将像从腰肋部锯成两截,然后运走。事隔十年后,1998年周某上街被子一辆违章快速行驶的摩托车撞成重伤,造成多根肋骨骨折、腰肌挫裂伤,而被撞部位正好是神像被子锯的腰肋部,周某住医院折腾了很才出院。接着那个农民也遭到了报应,他在捞粽子时,锅内的粽子夹带着一张大粽叶将锅内的滚水溅到他的脸上,造成半边脸部严重烫伤,以致被毁了容。
自古至今,拆庙毁寺和破坏福德正神的神像均没有好下场。据我们调查,文化大革命期间参加毁寺庙砸像的人没有一个有好的报应,这的确是事实。只要你稍作深入性的一些回顾性的调查访问,作个有心人,一定会证实因果报应的真实不虚和无处不在。
原“普度震宫”的另一位管理人员则经常偷偷地将善男信女们捐供神、佛的功德善款拿回家自己享用,他的报应则是他的两个儿女一个吸毒,一个卖淫。
来寺庙供拜的人大都是有灾有难或有愿有信而着神佛的福德威力而捐款、捐物以求消灾获福,这样的善款应该主要用于寺庙的建设及修行,或庄严佛像、或印送经书、或救助穷困孤寡等公益慈善性事业,这样才能使捐钱者的功德和愿望得以回向落实,否则必遭恶报。你拿了人家捐助给神灵的功德钱物,必定要替他消灾送福,鬼神或将你的福德运气暗移给损钱物的人以作为偿还,故将会福薄运滞穷困;如果你的福德不够则摄你的精、气、神为捐助的功德主充填,故将会身病心悸体衰。除此之外,这还犯了偷盗十方财物的戒条,死后下无间地狱受苦。贪污供神佛寺庙的功德款等物实在是大大地不合算,有这种行为的人应忏悔改过,尤其是寺庙的出家人和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等应特别地谨慎。捐钱者要做功德也不应太盲目,应使功德真正落到实处(具体事项),切实解决问题。否则害人害己,无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