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经(佛教解释)
在佛教传统上,开大座讲经说法时,有一定的规矩。这种规矩有两种主流,一出自印度那兰陀佛教大学,另一乃印度超戒寺传统,这两种说论规矩都是正确的。超戒寺说法的规矩,是要在说正题前,先说明:第一、造论者之权威性;第二、所说教法本身之特点;第三、说法者与闻法者该依的规矩。前二者是为了令听众知道将说之法的来源清净(源于佛陀)、有传承(历代祖师)、有依据(经、律、论),而且令听众生出敬信心。
讲经说法必须有清净的传承。想听或讲一个法门的人,首先要弄清楚其传承来源。如果是学一部论,有一些问题我们必须弄清 —— 这是谁著的论?传承依据是什么?是否继承印度诸宗大师之思想与传承?抑或是著者自己的‘创作’?如果是自己的‘创作’,如果来源、传承及依据不能确定清净及可靠,则所学到的不一定是佛法!若依之修持,所得之‘证悟’极可能是连本师释迦牟尼也没听过的‘证悟’ ,便有卷入歪门邪道的危险。
口传必须是口耳相传,历代不断。很多人以为自己看看经文就行,其实传承是十分重要的,传承之加持亦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只靠自己的猜测、想像,以凡夫的心态理解,信口开河,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很容易误解、歪曲,甚至流于歪理邪说,误导自己,也误人子弟。实为佛门之不幸。因此,《憨山大师费闲歌》中说:
修行容易遇师难,不遇明师总是闲; 自作聪明空费力,盲修瞎炼也徒然。
得到明师(参见:善知识的标准)的指教,就是传承,可以避免盲修瞎炼的危险。如果是‘我认为如何如何’,‘我的看法如何如何’,‘我要如何如何’,‘我的见解如何如何’ ,‘我想如何如何’等等,那所说很可能是‘我’法,不一定是佛法!这样的‘我’法,最好不说、不听,否则有走入错路的危险。而应该说:‘经、律、论如何写的’,‘佛陀、菩萨如何教导的’,‘祖师如何讲的’等等。佛弟子必须保持这种传承的清净无误,不要令此传承变质、歪曲或受到污染。否则必害人又害己,为佛门之大患。
讲经说法之规矩分四部分来讲述,一为思维说法的利益;二为对法及佛尊敬;三为说法的正确方法;四为应否说法之准则。
(一)思维讲经说法的利益。
《劝发增上意乐经》中写道,讲经说法有二十种殊胜利益,例如成就智慧、诸佛护持等等。我们虽不为自己的利益而说法,但讲经说法的确能感召这许多益处,这些利益亦有利于我们的修持。
以上所说利益,不限于开大座讲经说法者方能获取。在日常中,不论出家或在家众,亦不论是否师父之辈,如果我们对朋友非正式地讲说佛法,或对畜牲念诵真言使其听闻,甚至是在诵经咒时观想非人、龙族、鬼类等也来听闻,都属于法布施,所以亦得同样利益。
(二)对佛法及佛陀尊敬。
佛陀在说法时,尚且要对自己所说之法表示尊敬而亲手布设法座。我们在说法时,也应像佛陀般对将说之法生敬重心,说法者同时也应忆念佛陀的恩德。
(三)讲经说法的正确心理与方法。
在内心上,说法者不应有赞自谤他的心理,不可因自私而存有密不示人之心,亦不可因为懒惰而拖延说法,而应有慈悲心。为了名声及吸引徒众而说法的心态,是最要不得的。同时,前述闻法者之六种想法,除却第四条对说法人并不适用以外,说法者亦应具备,即必须把听法者视为病人、把佛法视为良药、把自己视为医师、对佛陀念恩及愿正法久住。
在说法程式上,我们应先作沐浴及换上干净的法衣。在步向法座时,应发起清净的说法动机(为利众生愿成佛),(在藏传佛教中还要)观想当天将说之法的历代祖师,最上方为第一代祖师,最下方是得自该法传承的恩师,然后我们对法座顶礼三拜,方可上座。上座后,观第一代祖师降下融入第二代祖师,第二代祖师又降下融入第三代祖师……最后他们辗转全融入了自己的上师之中,然后上师降下而融入坐在法座上的自己的身心中。
在上座坐好后,必须诵念《金刚经》文句: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这样做是为了提醒自己:‘我现在虽暂时在高座上说法,但这也是无常!’以防自己生出傲慢的心,自以为是个大法师。
然后,听者与讲者共诵《般若心经》,再由听者供曼达及诵求法偈句,说法者先以额顶触将说之经论以示尊敬,然后全体同诵皈依文。
法会中诵皈依文时,听众与讲者所诵内容有少许差别。
听者应诵:
行者皈依直至成正觉,佛陀正法以及圣僧众, 因作闻学等诸修持故,愿证佛境利普有情生。
说法者则诵:
行者皈依直至成正觉,佛陀正法以及圣僧众, 因作讲说等诸修持故,愿证佛境利普有情生。
最后,说法者应作说法手印,并诵:
天与非天人与非人王,及帝释等护持正法众, 佛陀善说寂静安乐因,我今宣说请临听正法。
有些天神及非人众生亦信佛法,但他们天性有极度的洁癖,不能忍受与人一起坐在地上。我们虽无天眼能看到天神及非人等,但他们或许亦会来临听法,所以我们在心中准许他们坐于虚空中听法。
然后,我们便可开始说法。在说法中,应依据佛说经典,辅以诸论所说,再加上个人或自己师父的体验心得,绝不可凭个人臆测而主观地乱说,亦不可夹杂地、无条理地演说,更不可跳过难讲的部分而专挑易讲的部分。在正常情况下,我们应尽量保持举止优雅及舒颜微笑,令听者对正法心生欢喜。
(四)应否讲经说法之准则。
除特殊情况外,在无人请求时,我们不应主动正式登座说法。立者不应为坐者说法,坐者不应为卧者说法,坐低座者不应对坐高座者说法。此外,对带著武器、骑在马上或者戴帽来听法的人,我们亦不应说法,以示对法之尊重。当然,这些是为了尊重佛法的缘故而存在的规矩。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可以略为开许,譬如听法者已病至不能坐起时,因为他并非因不敬法而卧著,我们亦可说法;在某些地区的民族文化中,他们是终生必须戴帽的,而这并非不尊重佛法,在这些情况下亦或可酌情开许。
有关这些,其实听法者也应留意,例如在听法时不应戴帽及带兵器、应恭请说法者居上座而说法等等。这些都是佛教的教法传统,是为了表示对佛法的尊敬,并非是为了让说法者感到高人一筹。
以上所说的或许较为沉闷,但如果我们没把初始的部分搞对,后来所作的一切均为浪费时间,所以我们必须重视这些前面的细节。
日后大家听法时,乃至日后大家有机会应求而说法时,都应依循。
附:所谓‘自创的佛法’,算不算佛法?
佛法是指佛陀所传之法。佛法分显密两个部分,显法佛经称‘三藏’,即经、论、律三藏;密法佛经称‘四续’,即事、行、瑜珈、无上瑜伽等四续经。三藏、四续都是佛陀所说,或大菩萨所说,而佛陀亲自认可之法,是佛祖开寂后,由菩萨、阿罗汉大弟子经过数次结集,整理成文字资料流传下来,后来又翻译成各种文字的。凡是显宗佛法都有三藏经典和龙树、弥勒、无著、世亲等佛陀亲自授记解经的大菩萨所作的经论的经典根据;凡是佛弟子所作的论释,都是佛经的解说,没有一样是自己新创的;凡是密法都有密续部佛经的根据。‘佛法’只有立教、宣传的教主佛陀才有资格说,因为佛法是断二障,证四身,获遍知的无漏大法,只有亲断二障,亲证无上果位成就的佛陀才有现量经验和说法的‘四无碍’和‘四无畏’智慧,别说无明覆盖的凡人,就连十地菩萨都没有创造佛法的资格。懂得这个道理,我们就会知道,那些所谓‘自创’、‘自悟’之法,都是魔入心窍,弄虚作假,乱法害人者的所为,一律不可信奉。若三宝正信弟子,信奉宣扬此类‘人造佛法’,虚假佛法,就会违犯三皈戒律而毁坏善根。
附:讲经说法和听闻完结时应该如何做?
讲经说法和听闻完结时,听、闻双方应恭诵《菩提道次第愿文》等回向文,或《回向偈》:‘愿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济三途苦。所有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尽此一报身,同生极乐国。’
在离开时,听众不可像电影院散场般一哄而散,而应犹如不舍得走似地鱼贯离场。这些是为了依循传统及为了积集吉祥的缘起。应将所有功德回向众生和佛果(为利众生愿成佛),这样,才能得到上述所有殊胜的大利益。正如印光法师所说:
‘日用之中,所有一丝一毫之善,及诵经礼拜种种善根,皆悉以此功德,回向往生。如是,则一切行门,皆为净土助行。犹如聚众尘而成地,聚众流而成海;广大渊深,其谁能穷?然须发菩提心,誓愿度生;所有修持功德,普为四恩三有法界众生回向。则如火加油,如苗得雨;既与一切众生深结法缘,速能成就自己大乘胜行。若不知此义,则是凡夫二乘自利之见;虽修妙行,感果卑劣矣。’ (《(正)与徐福贤书》)
‘须知真能念佛,不求世间福报,而自得世间福报。【如长寿无病,家门清泰,子孙发达,诸缘如意,万事吉祥等】若求世间福报,不肯回向往生,则所得世间福报,反为下劣。而心不专一,往生便难决定矣。’ (《(正)与陈锡周书》)
‘你要晓得,来生做人,比临终往生还难。何以故?人一生中所造罪业,不知多少。别的罪有无且勿论,从小吃肉杀生之罪,实在多的了不得。要发大慈悲心,求生西方,待见佛得道后,度脱此等众生,则仗佛慈力,即可不偿此债。若求来生,则无大道心,纵修行的功夫好,其功德有限;以系凡夫人我心做出来,故莫有大功德。况汝从无量劫来,不知造了多少罪业;宿业若现,三途恶道,定规难逃;想再做人,千难万难。是故说求生西方,比求来生做人尚容易。以仗佛力加被故,宿世恶业容易消;纵未能消尽,以佛力故,不致偿报。’ (《(三)复智正居士书》)
‘当须发决定心,临终定欲往生西方。且莫说碌碌庸人之身,不愿更受,即为人天王身,及出家为僧,一闻千悟,得大总持,大宏法化,普利众生之高僧身,亦视之若毒荼罪薮,决定不生一念欲受之心。如是决定,则己之信愿行,方能感佛;佛之誓愿,方能摄受。感应道交,蒙佛接引,直登九品,永出轮回矣。’ (《(正)复高邵麟书三》)
‘回向发愿心,谓以己念佛功德,回向法界一切众生,悉皆往生西方;若有此心,功德无量。若只为己一人念,则心量狭小,功德亦狭小矣。譬如一灯,只一灯之明;若肯转燃,则百千万亿无量无数灯,其明盖不可喻矣,而本灯固无所损也。世人不知此义,故止知自私自利,不愿人得其益。’ (《(三)复章道生书》)
‘回向者,以己所修念诵种种各功德,若任所作,则随得各种之人天福报。今将所作得人天福报之因,回转归向于往生西方极乐世界,以作超凡入圣、了生脱死,以至将来究竟成佛之果,不使直得人天之福而已。用一回字,便见其有决定不随世情之意;用一向字,便见其有决定冀望出世之方。所谓回因向果、回事向理、回自向他也。所作功德,人天因也,回而向涅槃之果。所作功德,生灭事也,回而向不生不灭之实相妙理。所作功德,原属自行,回而向法界一切众生,即发愿、立誓、决定所趋之名词尔。有三种义:一、回向真如实际,心心契合。此即回事向理之义。二、回向佛果菩提,念念圆满。此即回因向果之义。三、回向法界众生,同生净土。此即回自向他之义。回向之义大矣哉!回向之法虽不一,然必以回向净土,为唯一不二之最妙法。以其余大愿,不生净土,每难成就;若生净土,无愿不成。以此之故,凡一切所作功德,即别有所期,亦必须又复回向净土也。’ (《(三)复愚僧居士书》)
印光法师慈悲心切,再三嘱咐,深恐我们走错路,受大苦。我们应当反复念诵,牢记在心。一心念佛、学佛,求生西方,成佛度众生,报父母恩,报师长恩,报祖国恩,报众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