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百法明门论浅释》
◎美国万佛圣城宣化上人讲述于
美国加州三藩市佛教讲堂
一九七○年五月十七日至六月七日
肆、别解文义
“第三色法。略有十一种。一眼。二耳。三鼻。四舌。五身。六色。七声。八香。九味。十触。十一法处所摄色。”
前面所讲的心法八种,心所有法五十一种,一共是五十九种,现在要讲的是第三位色法十一种。什么是色法呢?就是有色质可见,有障碍可寻的。以下是十一种色法:
(一)眼色法。眼能观种种色。眼的本身也是色,它有形质的,有眼睛的形像,你可以看得见。
(二)耳色法。能听种种音声。耳有耳法,当眼睛愿意看某种东西,常看也不厌倦;不愿意看的东西,一看就讨厌了,这都是由色法生出来。耳朵也是这样,愿意听的,天天听也不厌倦;不愿意听的声音,一听就厌了,不愿意听了。
(三)鼻色法。香的就欢喜,一点也不讨厌;臭的一嗅就讨厌了,不愿意嗅了。
(四)舌色法。舌尝味,欢喜尝的总要尝,不欢喜尝的便说:“唉,太苦了!我不要吃。”
(五)身色法。身体也属色法,欢喜接触,就想要接近,不欢喜的就想远离。
这是内五根的色法,为什么不说意根呢?因为意根属于第七识(第七识不属色法)。
(六)色法。就是有形色。
(七)声法。有声音。
(八)香法。有香气。
(九)味法。有味道。
(十) 触法。有感觉。
(十一)法处所摄色。也就是法尘,法尘就是外五尘─色、声、香、味、触留下来在意识处的影子,所以也属于色法。
以上十一种色法,都是有形色可寻的。
我们找一找这些色法的来源,它们是从什么地方生出来呢?原来色法的来源是从如来藏性,地、水、火、风四大而成的。眼、耳、鼻、舌、身、意是由四大和合而成;色、声、香、味、触、法也是从这四大产生的。地水火风充满于法界,所以在法界里面,它们是互相帮助的。《楞严经》云:四大乃如来藏性,故地水火风,各各皆周遍法界,互不障碍。在我们看来,水火是不相容,可是在法界内,水也周遍法界,火也周遍法界,风也周遍法界,地也周遍法界。它们在法界中,互相帮助,互相不障碍。为什么呢?因为它们都是如来藏性。由于四大形成我们的身体,所以才有这么多法。你会惊诧我们的身体怎么会由四大所形成,不明白这道理的人,听到这样说,绝对不会相信;听过佛法的人,才会知道这是真的。你身体上,有汗液,这是湿气,湿性属于水,大小便也属于水。身上有温暖,暖气就属火。我们有呼吸气,这就属于风。我们的皮肉筋骨,就属于地大。四大和合,就生出以上十一种色法。这只是简单地说色法的来源,若真想知道,就要等开悟后,才能彻底了解了。
明晚就会讲完这《百法明门论》,你们明不明,是你们自己的事;我讲得明不明,是我的事。总而言之,你要是明了,就明白这个百法;要是没有明,就是不明白这个百法。这百法要是懂了,所有佛教的重要道理就会明白了。我们明不明,就在明天晚上。明白了这百法,那就可以说是开悟,要是不明白呢?还是慢慢学。
恭录自《大乘百法明门论》浅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