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众:弟子每月都会代收善款,有时还挪用一些善款来应急生活需要,不过弟子会在期限内归还款项,请问弟子是不是犯上了偷盗戒?
法师:这种行为倒是没有犯偷盗戒,因为你拿款项善款去应急生活,心里标心要还的,没有盗心,所以构成不了偷盗戒。
但这是一个不正当的行为,不应该去做的行为,善款是大家的发心,不能挪用。人家已经相信了你,给了你保管善款的权力,是对你人格道德的相信,不能利用这个信任来做这样的事。
如果家里一定非要用钱,那怎么办呢?可以这样,找一个同修,以借钱的形式,借钱就不能自己借了,一定要有第二者,第三者了。你借款,向别人写个借条,别人经手,也知道这个事情,然后到一定的期限当中归还。在特殊应急的情况下,你可以这样。这就不叫挪用,是有正规手续地借款用一下,是特殊情况特殊处理,这样,就做得比较如法一点。
大家出于信任让你保管善款,就一定不要沾染任何讥嫌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