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如居士:为什么业对果有决定作用?

2021-12-01 因果报应

  业果规律是彻底洞悉了万法真谛的遍智佛陀向我们所揭示的宇宙间最根本最重要的规律,这个规律是如此的幽微与深奥,所以对其产生信解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要深刻理解这个规律,需要我们对其再再地进行仔细的观察和思考。如何观察和思考呢?可以从以下三个次第去观察和思考:一、明白什么是“业”;二、明白什么是“果”;三、明白为什么“业”对“果”有决定作用。

  什么是“业”呢?“业”就是身口意的造作,心里起一个念头就造作了一个意业,口里说一句话就造作了一个口业身心做了一件事就造作了一个身业。《俱舍论》中也将意业称为思业,身业和语业称为思已业,因为身业和语业是意业驱动的结果。例如,某人因贪图饮食而杀死了一条鱼,这个人的身口意就一同协作,造作了一个“杀鱼”的业;又如,某人因后悔自己杀生的行为,而在佛像前礼拜忏悔,这个人的身口意也一起造作了一个“忏悔”的业。总之,业的特点就是先有意业发端于心,然后心驱使身体和语言一起去造作。

  什么是“果”呢?“果”就是内在的身心和外在的世界。例如,某人在某个时刻身体的各种特征——如性别、身高、胖瘦、美丑、健康等;心灵的各种状态——如痛苦、快乐、忧愁、喜悦等;外界生活环境——大到所处的世界,小到居住环境、工作环境等,这些都是属于“果”的范围。事实上,这个“果”的内含极其广大,涵盖了一个人的六根所能触及的一切,囊括了宇宙万有。从身体的角度来看,除了性别、身高这些显著的表现之外,甚至细微到脸上的一个黑痣,手上的一个伤疤等等,都属于“果”的范畴;从心灵角度来看,甚至是内心极其细微的苦乐感受,也是“果”的范畴;从外境的角度来看,哪怕是面前桌上摆放的一朵鲜花,都属于“果”的范畴。

  理解上面所说的“业”和“果”的概念并不难,而理解或发现“业”与“果”之间的对应关系以及“业”对“果”的决定作用则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彻底通达了“业”与“果”之间关系的唯有佛陀,即使登地的菩萨或断除了烦恼障的阿罗汉也无法彻底洞悉极其细微的业果。虽然如此,作为凡夫的我们,还是可以在一定层次上,通过现量、比量和圣言量这三量,以“理证、比喻和教证”的方法,对业果规律获得一定的了解,并生起信心

  如何从道理上证明“业”对“果”有决定作用呢?这需要通过以下两个事实加以证明:一、身心世界皆是心性之幻变;二、心性具有执持业种的功能。理解了这两个道理,就会明白“业”对“果”确实具有决定作用,而理解这两个道理的根本要点在于认识心性,并观察心性具有“执持业种”和“幻现宇宙万法”这两个作用。过去的高僧大德曾说,证悟心性的标志就是对业果生起了诚信,对业果没有信心的人肯定没有证悟心性。从高僧大德们的这个说法中也可以看出,认识心性是通达业果规律的重要途径。

  那么,什么是心性呢?就是我们每个人现前能了知“色声香味触法”这六尘对境的“那个”,如六祖大师启发惠明说:“不思善,不思恶,正与么时,谁明上座本来面目?”这句话的意思是:当我们歇下奔腾不息的妄心,一念不生之时,谁还在了知着呢?事实上,当我们泯灭一切妄想思虑之际,那个“不与万法为侣”、没有任何妄想情虑、远离一切二元对立思算、非青黄赤白、无大小方圆、绝相超宗的了了灵知就是吾人亘古长存的心性。这个心性,虽了不可得,却能显现万象;虽显现万象,却无半点有相的痕迹可觅。能显现万象之故,被称为“如来藏”;能执持和长养业种之故,被称为“心田”;了不可得故,被称为“空性”;灵明不灭故,被称为“觉性”;有求必应故,被称为“摩尼珠”;凡夫一无所知故,被称为“彼岸”。总之,佛经里面有无量无边的名称,皆是“心性”的别名。

  为什么心性具有执持业种的功能呢?例如,我们听到一句话之后,过了一段时间还能清楚地回忆这句话,看到一个人之后,以后看到这个人还能认识,甚至我们在儿童时代的一件事情至今仍能清晰地加以回忆,这些全是依靠了心性执持业种的功能,如果心性没有执持业种的功能,我们如何能回忆起过去的心灵体验呢?我们在看、在听的时候,是谁在了知呢?是心性!实际上,心性在了知的同时,就留下了印迹,如果心性在了知的时候,没有留下印迹,我们就根本无法回忆起以前的事情,这样一切的学习和了知都没有任何作用了。事实上,我们一切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都会无欺地在心性之上留下印迹,心性就像一个无形的默默无闻的记录员,忠实地、没有任何误差地记录着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历程。

  为什么宇宙万象都是心性的幻变呢?有个成语叫“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意思是如果没有皮,毛怎么能存在呢?同样,心性和万象之间就是“皮”与“毛”的关系,无论我们的六根看到、听到或感觉到什么,都不能离开心性的参与,离开了心性的参与,一切的见闻觉知都是不可能的事情。犹如做梦这件事,离开能做梦的心的参与,丰富多彩的梦境根本不可能显现在做梦者面前。做梦的心和梦境就是“皮”和“毛”的关系。当我们仔细观察万有的显现和心性之间的关系时,必然会发现,心性是显现万象的近取因。凡夫之所以不能认识到这个真理,都是被“贪嗔痴慢嫉”等烦恼障碍住了自己的观察智,这也是烦恼为什么也被称为“烦恼障”的原因。

  “业、心性、果”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可以用无量无边的比喻来类比。例如:当我们在世间的田地里播下种子时,将来就会生根、发芽、开花、结果。这里,可将播种比成造业,田地比成心田,种子“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的过程比成“果”。没有种子,田地上无论如何也不会长出绿色植物出来,种什么植物的种子就长什么植物。从这个比喻中可以了知我们现在的身口意所造作的业对未来身心和外境的显现起着决定的作用。

  又如:风吹水面现波纹。这里,风吹可以比成造业,水可以比成心性,波纹可以比成“果”。风吹水面的方式不同,波纹的显现也会不同,从风对波纹的显现起着决定性作用的事实就可以类似了知,我们现在的身口意造作什么业,未来就会有相应的身心和外境显现在我们的面前。

  又如: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里,“日有所思”可以比成造业,心可以比成心性,夜里所梦到的梦境可以比成“果”。白天所想恶,夜晚的梦境就会不妙,白天所想吉祥,夜梦也会祥瑞,从白天想什么夜晚就会有相对应的梦境可以类比了知,现前我们的身口意如何造作,我们将来的身心和外境就会如何显现。

  又如:人类利用电磁波来传送信号。这里,话音被手机调制到电磁波上面好比是造业,电磁波好比是心性,手机接收电磁波后所还原的话音好比是“果”。在那边的手机面前说什么,在这边的手机话筒里就会有什么声音出现,如是因如是果的道理如此显然。同样,身口意现前造作不善业,将来的身心和外境都会不妙;身口意造作善业,将来的身心和外境就会吉祥如意。

  像上面这样的比喻尚有无量无边,总之这样的比喻可以让人越来越形相、具体、深刻地了解到身口意业对未来身心和外境的决定作用。

  关于因果报应的教证有无量无边。例如,佛陀在《楞严经》中说:“一切众生,六识造业,所招恶报,从六根出。”这充分说明了,所作之业集聚于心田之上,然后又从心田中“发芽”,“长”出身心和外境的道理。《大宝积经》中说:“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法句经》中说:“行恶得恶,如种苦种。恶自受罪,善自受福。习善得善,亦如种甜,自利利人,益而不费。”又说:“心为法本,心尊心使。中心念恶,即言即行,罪苦自追,车轹(lì)于辙。心为法本,心尊心使。中心念善,即言即行,福乐自追,如影随形。”《旃檀越国王经》中说:“罪福响应,如影随形。未有为善不得福,为恶不受殃者。”《业报差别经》中说:“若有众生于十恶业修习故,感诸外物悉不具足。”

  所以,从上面的理证、比喻和教证可以看出,身口意所造作的“业”对身心和外境之“果”确实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摘自《放生心语》(明如居士 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