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沈某,为四川泸州刺史,被提升太守,为人慷慨好施,亲戚朋友都受了恩惠。只是他日常私生活很奢侈,在任所时,衣服车马以及室内陈列之物,莫不讲究华丽。日常饮食鸭脑、鱼唇、鸡肉、乳鸽、鹿肉等稀贵食品,每餐至少两种以上。积年累月,以数量计算,残杀物命,何止上万。
后来,辞官归里,购买一处田产,栽植花木竹林,叠放美石,开通清泉,到处都极尽精雅。饮食烹调,也比以前更加奢侈。
十年后,家境衰落。沈某神智忽然变得疯癫起来,不论清洁、污秽物品,都要送入口中啖食,甚至烟斗、茶壶、茶杯一一接到手,便打碎乱嚼,以致伤身而死。此事发生在清道光年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