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部行部等下续部将自己与本尊执为贤劣,也有净秽取舍的分别贪执。在有这样分别取舍的情况下,却去做一些清净平等无取无舍的境界中才能做的事情,如降伏、双运、饮酒、食肉,享用五种肉和五种甘露等。他们的证悟没有达到这个境界,却做这些没有取舍、没有分别的行为,真是疯狂的行为。这难道不是佛陀在诸经续中再三谴责的对境吗?印藏所有的大德高僧都异口同声地呵责这种人和这种现状。
“或者如同下续部,贪执取舍之同时”:“下续部”就是指事部、行部。有分别执着叫“贪执”。 他们有好坏、清净不清净、正确不正确的分别执着,也是有取有舍的。
“行持等性取舍行,双运降伏酒肉等”:在有这样分别取舍的见解前,却去做清净平等无取无舍的境界里的一些行为,如降伏、双运、五种肉、五种甘露等。
“未证疯狂之行为,岂非成为呵责处?”“未证”指他的证悟没有达到清净平等无取无舍的境界。他们的境界里是有分别,是有取舍的,所以行为就必须有分别取舍,不能做那些降伏、双运、酒肉等无取无舍的行为。因为见解没有达到这个地步,若是这样做,就是疯狂的行为。印藏所有的大德高僧都异口同声呵责这种人、这种行为,不应该有这样的现状。为什么?你的见解没有达到那种境界,但是你的行为却达到了,你的见解和你的行为是不相符的,这就是“疯狂行为”。
格鲁派所承许的“事部等下续部和无上瑜伽部的见解同一”的观点也是不成立的。若都是在最高的境界里,即一切都证悟清净平等圆满的境界,这个时候是无取无舍的。既然事部和行部的见解也已经达到最极点了,那为什么他们不能做这些最极点的行为呢?就是因为他们的见解没有达到这个地步,他们的境界里还有分别取舍,所以行为必须有所取舍。若是这样做,那就是一种疯狂的行为。那不是一个瑜伽士、一个真正成就者的行为,那是一个疯子的行为。瑜伽士、成就者和疯子有什么区别?一个是有智慧的、有证悟的,一个是没有智慧、没有证悟的。显宗及密宗里事部、行部、瑜伽部都不能这样做,这也是境界、见解的问题。
有些人说,密宗里可以喝酒,可以吃肉,可以降伏,可以双运。这都是不合理的,都是“呵责处”。
即使见解能够达到无分别、无取舍,但是此时行为还是不能随便。虽然对自己来说无所谓,已经不会受任何影响了,但是还要考虑众生,还要以悲心度化众生。你成就的是法身佛和色身佛的二身果位,这个时候你还得以悲心来度化众生,你的行为一定要和众生的相续相应。若是你的行为与有缘众生的相续不相应,那你就度化不了他。佛菩萨有四种度化众生的方便,其中有同行、共事,就是要和他是一个行为,和他一起修。比如虽然他是小乘的,你是大成就者,但是这个时候你不能用你的见解和行为来调伏他、度化他,你表面上也要站在声闻的见解上、罗汉的境界里讲,行为必须也要行持相应境界的行为,这样才能够度化他,否则根本度化不了。
“我是一个瑜伽士,是一个成就者,我可以随便了,可以喝酒,可以吃肉,可以通过各种咒去降伏。”这都不能随便!密宗里是有降伏法,但是最终真正要降伏的是烦恼、二执。我们的《简供》里也有降魔,不是要降伏这些可怜的众生,不是要去伤害他们。你虽然有一些法力、咒术,你要以这些去降伏自己的心魔,降伏佛教的敌人、恶魔,但你不能去伤害这些可怜的众生。酒肉也要注意。即使你现在可以吃肉喝酒了,但是你也不能这样表法。你得考虑周围这些众生能不能接受啊,你这么做对众生有没有帮助啊?若是众生接受不了,对众生没有帮助,就不能这样做。我们会供的时候,原来应该有酒肉的,但是现在我们不供酒肉。为什么?现在所化众生多数都不能接受。所以我们有这样的观念就行了,没有这样的行为也不会有事的。
什么叫方便?主要是你没有成就的时候让你自己成就,成就了以后你得去度化众生,让众生成就,这个时候你要考虑的是众生而不是自己。刚开始要考虑自己,你自己成就最终也是为了众生,但是这是间接为众生,直接为自己;最后你直接是为众生的,间接是为自己的。这样去利益众生,功德会越来越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