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口业。有四:妄言、绮语、恶口、两舌。
妄言者,说话不真实。话既不真实,心亦不真实,其失人格也大矣。
绮语者,说风流邪僻之话,令人心念淫荡。无知少年听久,必至邪淫,以丧人格,或手淫以戕[1]身命。此人纵不邪淫,亦当堕大地狱。从地狱出,或作母猪母狗。若生人中,当作娼妓。初则貌美年青,尚无大苦。久则梅毒一发,则苦不堪言。幸有此口,何苦为自他招祸殃,不为自他作幸福耶。
恶口者,说话凶暴,如刀如剑,令人难受。两舌者,两头挑唆是非。小则误人,大则误国。
此四不行,则为口业善,行则为口业恶。[(续)诫初发心学佛者书](《印光大师文钞菁华录》,线装书局,2014年版)
注:
[1]戕(qiāng):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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