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示修持方法
丁 论存心立品
念佛之人,必须孝养父母,奉事师长(即教我之师,及有道德之人)。慈心不杀(当吃长素,或吃花素。即未断荤,切勿亲杀),修十善业(即身不行杀生、偷盗、邪淫之事。口不说妄言、绮语、两舌,恶口之话。心不起贪欲、瞋恚、愚痴之念)。又须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妇顺,主仁仆忠,恪尽己分,不计他对我之尽分与否,我总要尽我之分。能于家庭,及与社会,尽谊[1]尽分,是名善人。
善人念佛求生西方,决定临终,即得往生。以其心与佛合,故感佛慈接引也。若虽常念佛,心不依道。或于父母兄弟,妻室儿女,朋友乡党,不能尽分。则心与佛背,便难往生。以自心发生障碍,佛亦无由垂慈接引也。[(续)一函徧复](《印光大师文钞菁华录》,线装书局,2014年版)
注:
[1]谊:古“谊”与“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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