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钞三编·复志梵居士书二
书信一事,关系甚重。若常用草体,或成习惯,久久或致误事。冯梦华厚德君子,其子与孙皆死亡。前年过继之孙,又复死亡。只一一、二岁之曾孙,以为其后。而一家之中,寡妇四、五人,亦可谓景况凄惨矣。岂天特酷待厚德之人乎。缘此老一生,喜写草书。与人信札,非用尽心力,按文义推测,则不识者多。其中难免有误,以故致受此报也。
汝学医,若习惯过为潦草之书,后来或于医方亦用此套,则危险之极。光故为汝母说,令勿学此派也。实惧后来误事,非仅以不恭为检点也。
2文钞续编·复杨树枝居士书四
汝为人司书启,写的字,许多无学问的人都不认得,是尚是利人利物之人之心行乎。使我不说破,则毕生如此,不知要误多少事。即不误事,令人费尽心思的猜度,自己折福也否。
冯梦华,一老探花,曾做过安徽巡抚,后来专门办赈。所写之字,平常人,认不到一半。一年与我写来,我即说彼之过。后与我写,则用楷体,问及与人,犹是照旧。
其人颇厚道,而儿子孙子通死完,过继的孙子也死。彼八十四岁方死,死时重孙始三四岁。一生要以字显高尚,犹是多年办赈,到底只落得一家有五六个寡妇,只有一个三四岁之重孙,可不哀哉。
•摘自《印光法师文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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