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情;之身心 处与界

2021-11-26 佛教知识

  “五蕴”、“十二处”、“十八界”是佛教重要的理论范畴,合称“三科”。

  五蕴——“色、受、想、行、识”

  十二处(六根+六尘)——眼、耳、鼻、舌、身、意+色、声、香、味、触、法

  十八界——六识(眼识、耳识、舌识、鼻识、身识、意识)+十二处。

  五蕴

  “蕴”也作“阴”,《俱舍论》谓“聚义是蕴义”,即是“积聚”的意思。佛教认为,有情众生是由“色、受、想、行、识”五种因素积聚构成的,称为“五蕴”。

  色蕴

  色蕴相当于物质现象,它包括四大(地、水、火、风)和四大所造。四大所造是由四大所构成的各种物质现象。如轻性、重性、湿性、涩性等物质特性,以及冷暧饥渴及触觉等各种现象。

  受蕴

  受蕴相当于感觉,是有情众生在与外界事物接触时所产生的各种感受。由于认识的器官不同,受蕴一般分成六种,即眼根所生受、耳根所生受、鼻根所生受、舌根所生受、身根所生受、意根所生受,包括了有情众生的一切感受。而各种感受从道德性质上又可分成三种,即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

  想蕴

  想蕴相当于知觉或表象认识,是一种具有抽象思维能力的认识活动。如人们所了解的青黄赤白、长短方圆等,都是想蕴的内容。

  行蕴

  行蕴相当于行动意志,是人们通过分析思辨以后形成的判断性的意向活动。

  识蕴

  识蕴相当于意识,即统一各种心理认识作用于一身的根本意识。

  “五蕴”是一切物质现象与精神现象的总括,是一切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的总合。由于众生皆是由五蕴构成,故五蕴又是有情众生的代名词。从某种角度讲,五蕴就是全部佛教教义的研究对象,因此佛教各派都运用它来构建自己的理论体系,但对五蕴的解释又有所不同。

  小乘佛教认为,五蕴依靠缘起的法则(六因四缘)生起万物。人只是五蕴的因缘和合,是一种暂时存在的假象,故一切众生皆非实在,世界上实在的只是构成五蕴的具体的法,故称“人无我”而“法有我”。

  大乘佛教则主张,既然五蕴和合的“人我”并不真实,五蕴自身也就是不真实的。因此整个世界的一切万物皆非真实,全部世界不过是一种幻象而已,由此又得出了“法无我”的结论。

  “十二处”

  处亦云入,生长义。六根、六境能生长“心、心所法”之作用,六识必托根方能生起。内六根处是识所依,外六境处是识所缘。由根及境为增上缘,识得生起。意即认识的产生,有能取的六根和所取的六境。此中以六境为中心,没有此六境,能认识和所分别失去联络,不能分别境界。

  “十二处”是佛教解释人生的又一理论范畴,分成“内六处”与“外六处”两种。佛教从人的生理特点和认识活动出发,将分属人身六个部分的眼、耳、鼻、舌、身、意称为“六处”或“六入”(六入是六处的古代译法),实际上是人的六种感觉认识器官。此为“内六处”,又称为“六根”。佛教对“内六处”是非常重视的,因为它们是众生一切知识的主要来源。《俱舍论》谓“生长门义是处义”,意为“六处”能通过自身对外界事物的摄取与认识,以促进人的身心功能的发展。

  “内六处”的认识对象与认识能力各有不同,眼、耳、鼻、舌、身五种是生理器官,能分别认识色、声、香、味、触五种对象,认识对象是单一的,只能分别自己所对的对象。第六意处则是一种纯粹综合的认识,它以五根所得的知识为基础,能对事物现象进行全面综合的认识,对事物进行总体把握。与“内六处”相对的是“外六处”,即是色、声、香、味、触、法。“外六处”一方面是“内六处”的认识对象,另一方面则是“内六处”的认识活动所得到的感受知识。其中,色指事物的形体、颜色等方面的特征;声指外在的声音;香指外界事物香气;味指外界事物的的气味;触指身体所接触到的外物;法则泛指外界的一切万物,被认为是意的认识对象。

  在佛教看来,人的认识活动是非常复杂的,尤其是意识的活动,不仅能认识外界事物,同时也能对五根活动所得到的知识进行综合的认识分析。此六种对象是认识的六种外界知识,佛教称为“六境”。它们与“内六处”一一对应,互为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两者合在一起称为“十二处”,反映了人的认识活动的生长过程。

  “十八界”

  界是种族义,谓十八法种类自性各别不同。又能持义,能持诸法自相义名界。又种子义,十八界种各别为因。六根缘六境而生起六识的觉了。识所依所缘的六根六境为能生因,六识是所生果。此为十八界。

  除“五蕴”、“十二处”之外,“十八界”也是佛教理论的一种重要范畴。所谓“十八界”,就是在“十二处”的“内六处”(六根)、“外六处”(六境)之外加上“六识”构成十八种法,称为“十八界”。《俱舍论》谓“种族义是界义”,也就是说,“十八界”是指一切万法可分为“六根”、“六境”、“六识”等十八种诸法种族。“六识”即是眼识、耳识、舌识、鼻识、身识、意识。

  佛教认为,人的六根并不具有直接的认识能力,不过是认识活动所不可缺少的感官而已。所以,认识活动如要顺利进行,还必须有作为实体的认识能力存在,这就是“六识”。一般说来,“六识”中的前五识只能分别认识各自的对象,即色、声、香、味、触。而第六识意识则是一种综合的认识能力,不仅能直接认识自己的对象,又能统摄前五识,以构成一种综合认识,整体把握事物现象。佛教认为,六根、六境和六识之间存在着一种因缘和合的关系,根境和合而生起识,只有六根与六境之间和合作用,人的认识活动才能正常进行。

  “五蕴”、“十二处”、“十八界”是佛教对人生与世界的看法,被合称为“三科”,意为佛教徒必须学习的三种基本理论。

  一般来说,“三科”的内容基本是一致的,除“五蕴”内容略窄而外,“十二处”与“十八界”的内容可以说是完全相同,“十二处”中的“意处”,就是“十八界”中“意界”与“六识界”全部内容。可为什么佛教不厌其繁,又将之分成“三科”呢?佛教认为,这是由于信徒根机不同,故佛陀对机说法而分为“三科”,上等根机的人以“五蕴”就能解脱;中等根机的人听了“十二处”解脱;下等根机的人以“十八界”解脱。

  实际上,“三科”的确立,有着自身特殊的意义,“五蕴”是用以分析众生的生命现象;“十二处”则用以分析认识活动的产生与发展;“十八界”则是以认识活动为中心,对一切万法进行总的概述与说明。“三科”的侧重点与作用是不同的。故佛认为,“三科”之间相互依存,不可缺少。而学习“三科”的目的在于破除我迷,掌握无我的真理,掌握佛教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在佛陀的一生中,降魔成道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件,是佛陀从凡俗转化为觉悟者的转折点。所谓降魔成道,实际上就是佛陀克服自身种种精神障碍,达到心灵的宁静。佛陀在菩提树下禅悟,战胜了思想中的爱欲、忧恼、饥渴、贪欲、昏沉、怯懦、疑惑、虚伪、自私、追求名利等世俗的羁绊,战胜了自我的精神障碍也就是降伏了魔罗。佛陀战胜魔罗的思想武器就是他在禅悟中建立的四谛十二因缘、五蕴、八正道等原始佛教教义。这些既是战胜魔罗的武器又是降魔斗争的胜利果实,佛教理论在破魔中而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