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谁,自己所积累的财富都只能留在世间,所以不要为了财富而造恶业。
首先,我们为了积累财富而造业是非常愚昧的行为,得不偿失。因为利小祸大,即利益非常小,但是所埋的祸根之大难以想象。所以不应该为了积累财富而不择手段地造业。
我们向来是这样,为了积累财富无恶不作,整日杀生、偷盗、妄语、绮语,岂不知造这些恶业对自己的伤害特别大,还不见得能成功。即使成功了,也只是获得一点点财富而已,在将来却要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会给我们带来无穷的灾难。
其次,我们在积累财富的过程中,不但造了诸多恶业,同时也感受了诸多痛苦。倘若拿这些财富来修持善法,可谓良性循环。我们不但享受了财富,也积累了善根,将来还可以享受这些福报。
最后,为了更好地学佛修行,为了弘法事业而积累财富是如法的。比如世间八法(名闻利养等),为了自己不能有,为了众生可以有。其意是为了自己享受,是不可以有这些世间八法的;若是为了众生,为了弘法利生事业,可以有世间八法。因为有了这些,才有能力度化、摄受众生。否则,很难摄受这些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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